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微博4月8日音讯,经连云港查验认证有限公司判定,连云港海关此前抄获的4301条“羊绒被”归于以假充真伪劣产品,该批货品申报总价为70.56万美元。
3月24日,南阳某公司分两批向连云港海关申报出口100%含量羊绒被391件、4301条。依据海关总署危险防控中心(青岛)布控指令,连云港海关对该批货品进行开箱查验。查验过程中,海关关员发现货品包装纸箱英文标示的品名为羊绒被,但货品实践触感与羊绒被存在较大距离,取样点着后特征也与羊绒焚烧特征不符,初步判断存在以假充真嫌疑。后经连云港查验认证有限公司判定,该批货品实践填充物为不含羊绒的化纤棉。现在该批货品已移送缉私部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