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超支双成药业受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09 00:33:25  阅读:2080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来历:21新健康(Healthnews21)原创著作

作者:朱萍

修改:李欣夷

图片来自:图虫构思

1月8日,双成药业(002693.SZ)发布公告称,近来收到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分决议书》(秀环罚字(2020)1号)。

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12日对双成药业进行调查,发现其水污染物排放超支,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9月5日,双成药业的氨氮在线监控数据日均值浓度为12.91mg/L,超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规范》的履行规范10mg/L,超支0.29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越国家或许当地规则的水污染物排放规范和要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操控目标”的规则,依法应当予以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则,经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团体会审,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决议对双成药业处以人民币10.64万元的罚款。依据《行政处分法》和《罚款决议与罚款收缴别离实施办法》规则,公司应于接到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能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添加处分。

如不服处分决议,可在接到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天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或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请求复议;也可在接到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中止行政处分决议的履行。

双成药业称,在2019年9月5日发现污水排放口氨氮目标升高并超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规范》(10mg/L)时,就非常重视此事,当即作出中止排放的指令。一起对整个污水体系的运转进行具体的调查和剖析。

双成药业称,形成此次氨氮升高的根本原因有:进水水质温度升高,影响了处理体系中微生物菌的活性;好氧塔中溶解氧缺乏(如夜间风机停),影响了处理体系中微生物菌的活性;进水水质的有机成分改变,影响了体系中微生物菌的活性等。

与此一起,双成药业也采取了应急办法,管理层下达当即中止排放的指令,将污水回流至污水处理体系进口调理池中重新处理,直至总排放口监测数据合格;往污水处理体系中参加葡萄糖和碳酸氢钠,添加缺氧段的污水回流比;添加取样检测频率,依据测验成果及时调整加药时刻和数量,使体系中的微生物活性赶快康复。

另据了解,双成药业现排污许可证规则的污水中氨氮目标排放规范,履行的是《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规范》,而公司现有原料药种类的出产的根本工艺均为化学合成出产的根本工艺,不属于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企业。按化学合成出产的根本工艺,公司污水中氨氮的排放规范应履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规范》,氨氮目标为20mg/L,双成药业以为现行水污染物排放履行规范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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