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药品检查查验信息的布告2019年第5期》显现,2019年4月该局检查查验36家药品出产企业、493家药品运营企业和75家医疗机构的608个种类共1251批次药品,有8个种类8批次经查验不符合药品规范规则。
广州市药品查验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明,“水分”项目不合格可能会影响药品有效期,导致药品中的一些成分水解蜕变。
药品一般都选用防潮包装,运送过程中受潮的可能性较小。那么,究竟是什么环节呈现哪些问题导致药品水分超支?记者企图联络商丘金马药业质检部分,了解企业质量操控环节,但对方屡次以质量负责人不在为由回绝正面答复。
记者查询发现,标明为商丘金马药业出产的其他药品也是各类质量不合格布告中的“常客”。
上述广东省药监局的布告中,标明为商丘金马药业出产的元胡止痛片(批号:17113011)的“性状”不合格;
本年5月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药品检查查验信息的布告2019年第2期》显现,标明为商丘金马药业出产的柏子养心丸(标准:每袋装6g,批号17100221)被检出“装量差异”不合格;
2018年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部分发布的药品质量布告显现,标明为商丘金马药业出产的元胡止痛片(标准:20片/盒,批号:16091611)被检出“性状”不符合规则;
同年9月26日,河南省药品监管部分发布的《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布告》显现,标明为商丘金马药业出产的木香顺气丸(标准:每50粒重3克,批号:16041221)被检出“装量差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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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医药报》记者 康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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