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不遗余力恶整艾亮 艾亮受启发决定动之以情
这一天原本是十分日常的一天,医院内却传来一声无比凄厉的惨叫。原来是于飞的宠物鹰激光被小七趁于大夫上厕所时偷偷放了出来,吓坏了袁大壮。于飞和袁大壮联名向院长状告艾亮和小七,并要求要将小七关起来。但丁涵表示医院里的规矩对既不是流浪狗也不是来看病的小七并不成立。艾亮也代小七替二人道歉,此事便不了了之。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顽皮的神犬小七为了整蛊艾亮,四处捣乱,又是放出激光,又是和鹦鹉逗逗对吼,更甚者,它居然将众人的午饭吃了个精光。
每个人都要求艾亮好好管一管小七,艾亮决定教育一下小七,可惜小七不听他的使唤。虽然不知道小七到底听不听得懂自己的话,艾亮自顾自地告诉它小米和一丹的死都与自己没有关系,但是既然一丹将它交给了自己,自己便会好好地照顾它和教育它。
当晚,艾亮睡到半夜突然被小七踩醒,看见小七恶狠狠地盯着自己,他吓得赶紧找丁涵过来看一看。丁涵过来以后小七却乖巧地躺在床上,一点异样都没有,艾亮霎时明白自己又被小七耍了。
花姐的女儿丫丫最近一直与花姐一块住在员工宿舍,但这并不符合宠物乐园的规定。丁涵给花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将丫丫送走,自己只能请她们一起离开了。花姐找艾亮帮忙找能够寄养丫丫的地方,艾亮一听是院长的意思,不顾花姐的阻拦便冲动跑去指责丁涵太不近人情。丁涵虽然表示不在乎自己在他心里是什么样,但最后还是同意了花姐将丫丫留下。
这天,警队的黄警官带着警犬霹雳来到宠物乐园,偶遇艾亮和小七。黄警官认出小七就是当初勇抓抢匪的那条神犬,提议艾亮将小七送到专门的训练基地。艾亮表示担心小七给警官添麻烦,婉拒了。
艾亮仍继续着勤杂工的工作,小七也不遗余力地给他添乱。这次它竟然偷偷潜进于大夫的实验室,将他准备了半年的实验资料删除得一干二净。艾亮作为主人被一路追杀,幸好有丫丫作挡箭牌,他才得以逃回宿舍。没想到他一坐到床上,便发觉屁股底下竟然有一根针管。
恰巧被扎之前他收到了于飞誓要报仇的,他一下子联想到这是于飞的报复,穿着睡衣便跑到于飞的实验室跟他算账。于飞气急败坏要放激光咬他,两个人一下子打了起来,幸好小七向丁涵通风报信,才解救了艾亮。
在花姐的启发下,艾亮决定付诸行动打动小七,让它和自己成为真正的朋友。于是他嬉皮笑脸地向丁院长请一天假,丁院长劝他不要异想天开,并表示收服小七十分艰难,就算给他一年都不一定能够做到。
神犬小七第8集剧情介绍艾亮为小七举行相亲大会 丁涵艾亮关系日趋缓和
艾亮想要一天之内征服小七,这在丁涵看来与无稽之谈无异。为了争取这个机会,艾亮邀请丁涵做自己和小七建立友谊的见证人。丁涵于是与他带着小七来到游乐园,艾亮使劲浑身解数,又是买气球又是买玩偶地讨好小七,可惜小七并不留情。
丁涵问艾亮如此花心思地对小七累不累,丁涵表示自己答应了吕一丹一定会对小七好,那么自己就会做到。丁涵告诉他,人与动物毕竟有差别,人对人的感情很容易被感知,但是人对动物的感情有时候是需要很久才能够被接受的。
晚上,艾亮又带着小七在放映室观看一丹留下的视频。他希望能够真正地走进小七的内心,成为它真正的主人,与它相守相伴。在放映室外的丁涵与花姐都希望想个办法帮一帮艾亮和小七。
医院内被誉为结婚狂的花姐灵机一动,向艾亮支招,让它为小七牵桥搭线,找个对象。两个人商量之下决定给小七办一个“我们约会吧”相亲大会。袁大壮受托负责母狗们的造型,花姐和艾亮则准备其他事宜。
相亲大会在医院内有模有样地举办了,众人都饶有兴趣地看着小七与母狗们互动。可惜小七居然一条都看不上,甚至是比起母狗,它对于平时与它相玩甚欢的猫咪阿喵更有兴趣。相亲大会只能以失败告终。
由于小七的捣乱,艾亮工作量增大,夜深了还在走廊拖地。丁涵见他辛苦,也拿了拖把帮忙。完成工作以后,艾亮表示以后有机会想请丁涵喝咖啡。丁涵直接地告诉他自己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约会,包括喝咖啡。
虽说丁涵没有接受喝咖啡,但是她邀请艾亮自己一起去阳光花园给盆栽浇水。两个人坐在一起,艾亮询问丁涵究竟该如何才能让小七信任自己。丁涵表示也许要一起经历过不一样的时光,才能成为彼此的依靠。
丁涵向艾亮讲述当初年幼的自己是如何拼命赚钱为自己的狗果果治病,而果果又是如何死在了自己的怀里。因为果果的离去,她发誓要做一个不一样的医生,让那些没钱看病的动物也能够得到治疗。艾亮安慰她既然活着就要微笑,并用泰戈尔的名句安慰她。
艾亮一直没有放弃爱吕一丹,对他来说小七就是一丹。丁涵提醒他应该将小七当成小七而不是一丹去爱护,让小七知道他是真正对它好。最后,丁涵希望艾亮能够将两个人的对话保密,艾亮欣然应允,他们之间有了属于两个人的秘密。
经过那番谈话,艾亮和丁涵都对彼此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像之前一样针锋相对。而经过这阵子艾亮的努力,他与小七越来越有默契。灵性十足的小七帮艾亮挑选医院要申购的动物沐浴露,甚至艾亮一个口令它便一个动作。这让艾亮不禁大呼幸福来得太快,小七似乎已经明白了他对它真心实意的好。(本站原创剧情,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