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与尚方宝剑“谁更厉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09 03:20:19  阅读:49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小艺

  “尚方宝剑”乃是皇帝御赐钦差大臣之物,不仅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同时也是地位、权力的象征。“尚方宝剑”就是由尚方所锻炼的宝剑,亦称为势剑。尚方(即上方)是掌管供应制造帝皇所用刀、剑等器物的一个机构。这个机构是秦朝开始设立的,负责官吏称为尚方令、尚方丞。尚方剑本为斩马剑,非常锋利,可以断马,由于藏在尚方,便俗名“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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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死金牌”一般指丹书铁券,是古代帝王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免罪的凭证。丹书铁券是用朱砂写字,铁制的凭证。始于汉高祖,后代沿之。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将铁券从中剖开,左半颁给持有人,右半内藏朝廷府库。有事就将铁券勘合,以作为凭据。

  南北朝以后,开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梁时用银填字,即银券,隋时用金填字,亦称金券金书。所以后世称铁券为金书铁券,又因铁券可以世代相传,又称铁券为世券。

  国家博物馆珍藏有公元896年唐昭宗嘉奖吴越王钱缪讨伐董昌有功颁赐于吴越王的铁券。该铁券铁质铸成,形如覆瓦状,上嵌金字350个。其中有“卿恕九死,子孙三死”的内容。

  谁能握有尚方宝剑?当然是德高望重深受皇帝信任的官员。手握尚方宝剑,就等于掌握了几乎与皇帝一样的审判权柄,可以对犯罪的官员先斩后奏,既使对方是位列三公九卿也照斩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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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免死金牌则是一种护身符,拥有免死金牌的官员通常都是大功臣,皇帝为了感谢他们对江山社稷作出的贡献,特赐他们免死金牌,在他们将来犯下死罪时(谋反罪除外),可以保全性命。由此可见,尚方宝剑是用于夺取人的性命,而免死金牌则用于保全自己的性命。

  那么,当一位持有尚方宝剑的钦差准备动用先斩后奏的权力杀人时,却发现对方竟持有免死金牌,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相遇,谁更厉害?谁服从谁?

  这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一件是逾越所有诉讼程序,可以斩杀任何等级的犯罪官员的御赐利剑,一件是具有刑事豁免权,可逃脱除谋反罪外任何罪责的皇授金牌,两者作用相对立,但法力相当,它们似乎既能克制对方,却又无法压制对方。

  对于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我们大多是从小说、戏剧以及影视作品中了解到的。但是,我们又从未见到过这两者同时出现,针锋相对的一面。在上述作品中,只要出现尚方宝剑的时候,往往不会冒出免死金牌。只要免死金牌一登场,尚方宝剑必定躲到了天边,两者老死不相往来。这两件珍贵之物只能由皇帝亲自赐给,且颁发的数量极少,皇帝怎么会“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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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阅中国古代历史,在漫长的政权斗争中,自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诞生以后,它们真正能发挥作用的机会事实上并不多。简而言之,皇帝在操控着呢!

  就一般情况下,尚方宝剑是随着事件(例如督师)而颁发的,待事件结束后必须交回朝廷。尚方宝剑不能由一个官员长期持有。戏剧中,宋朝八贤王赵德芳有一凹面金锏,属尚方宝剑性质,持有它可以上打昏君,下打谗臣。八贤王长期持有,上殿不参,下殿不辞。然而,这是杜撰的戏剧人物与情节,跟真实的历史一点儿也不沾边儿。

  现实中,对于持有尚方宝剑的官员来说,得到尚方宝剑,更多代表的是获得一种荣誉,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拿着尚方宝剑去杀人的,即便要杀也只能杀一些级别低且犯了死罪的官员。如明代杨嗣昌在递交皇帝请用尚方剑的奏章中就说:“巡抚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简一监司代之;总兵不用命,立夺其帅印,简一副将代之;监司、副将以下,悉以尚方剑从事。”他即便拥有尚方宝剑,也不敢随意斩杀巡抚和总兵这样的地方大员,必须要向皇帝请示,以皇帝的示下为准。

  明朝的袁祟焕,他的性格狂傲不羁,任性使气,动用尚方宝剑杀掉了正一品且也持有尚方宝剑的皮岛守将总兵毛文龙,崇祯帝听到毛文龙被杀,非常惊骇,可见崇祯皇帝根本不想杀毛文龙。虽然毛文龙“十二当斩首”,但却不能由袁崇焕擅自作主诛杀,使得疑心重重的崇祯心生疑窦。结果获罪“专戮大帅”,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袁崇焕上奏说:“毛文龙是大将,不是臣可以擅自诛杀的,臣谨坐在草席上请罪。”明知不可为,又何必为之?由此可见,尚方宝剑的使用是受到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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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死金牌并不是有功劳就能得到的。皇帝只能把免死金牌颁给皇室宗亲、建国元勋、天子近臣等。这些人不是出身显赫、功勋卓着,就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而那些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有几个象袁崇焕那样敢不请示皇帝擅自作主,动手杀这些人的?一旦杀错,自己的性命也就不保了。再者,如果大臣动用尚方宝剑杀了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必然会有人弹劾说,皇帝既然已给人一面盾,为何又要以矛相攻?皇帝的信誉难免要受损。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也会象唐高宗李治那样把罪名推到上官议们的头上,也就是动用尚方宝剑的大臣身上,丢车保帅,杀之以平息舆论。

  所以说,尚方宝剑的持有者只要是有点智慧,聪明一点,都会躲着免死金牌。这并不是因为尚方宝剑的法律効力不够高,只是因为持有者还要顾虑到那个赐予自己“法律效力”的天子。

  那么,持有免死金牌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为所欲为呢?一般情况下是这样,有势卷罩着,奈何不了他。但是,凡事有度,过为己甚。祸惹大了,捅到皇帝那儿,就要看皇帝的决断了,免死金牌算不算数最终还是要由皇帝说了算。这就是皇帝至高无上,法律、祖制都可以改,何况此焉。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江山稳定之时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并赐铁卷。但是,后来朱元璋担心自己死后幼帝制服不了权高望重的功臣们,于是寻找种种借口,杀戮功臣以消除隐患。获赐免死金牌的李善长、蓝玉等人被送上了断头台,显赫的冯胜被朱元璋赐毒酒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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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之前也向朝廷讨要了所谓的尚方宝剑,并且得到了赔款、割地的授权。马关条约签订后,李鸿章的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两项实权被剥夺,拔掉三眼花翎,收回黄马挂,成了清廷的替罪羊,那所谓的尚方剑也没起什么护身作用。

  综上所述,尚方剑与铁券是有很高的法力。但是,这两者都是源于皇帝,不过是为了笼络功臣人心,维护皇权为目的,它们是皇权的,但决不能让它危害到皇权。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再厉害,最终还是要受制于天子,一切由皇帝拍板定夺。

  这么说来虽然你得到了免死金牌、尚方宝剑,但是生杀大权还是在皇帝手里。看似高大上的东西只是变成了荣誉的象征,没能发挥其真正作用。搞不好用错地方反而连累自己。你说得到这两样东西是幸,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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